1958年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存了26元錢,時隔55年后,這錢還取得出來么?長沙縣春華鎮(zhèn)松元村的龍孟雄覺得,自己叔父留下的這筆跨越半個世紀的存 款,應該要兌現(xiàn),而且是本息一起;而已經“改頭換面”的信用社—湖南星沙農村商業(yè)銀行春華分行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這存款無法兌付。
糾結:想取存款卻屢屢遭拒
上周五,記者來到春華鎮(zhèn)松元村,見到了龍孟雄。傳說中跨越半個多世紀的存款單,被他小心翼翼地折在煙盒里,隨身攜帶著。
記者看到,三張存款單上的戶名均為龍漢湘。“他是我叔父,以前也住這個村,后來搬到株洲去了。”龍孟雄告訴記者,叔父前兩年過世后,嬸嬸在清理其遺物時,意外地發(fā)現(xiàn)了這三張1958年的存款單,便將單子給了仍居住在松元村的龍孟雄。
這三張存款有兩張的字跡清晰,且為繁體字,可以看到存款日期分別是1958年的4月20日、5月14日和8月16日,金額為13元、7元和6元,有兩張單據上寫著存款為3個月定期。單子上還印有“長沙縣九木鄉(xiāng)天河信用合作社”的公章。
“去年我拿到單子后,就去找了信用社,現(xiàn)在已改成銀行。”龍孟雄稱,他第一次去取錢時,是一位蔣姓大堂經理接待了他。然而該經理表示,存款無法兌付。 不甘心的龍孟雄隨后又找到了該分行的周行長。“他跟我說,這些錢是當時的土糞錢(當時老百姓可以將自家飼養(yǎng)家禽所產生的糞便,送去生產隊當肥料,換取一定 收益),只能給我退個本金,也就是那26元。”龍孟雄告訴記者。
答復:得先查了歷史賬再說
龍孟雄的叔父,在1958年存錢的那家農村合作信用社,如今已改為湖南星沙農村商業(yè)銀行春華分行。該銀行的周行長表示,已經跟龍孟雄解釋過這26元存款無法兌現(xiàn)的相關政策,龍孟雄還去找過他們總行,而總行也曾答復過。他還表示,其他的具體問題,要咨詢總行。
該行總行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因為年代久遠,且他們經歷了多次改制,如果龍孟雄一定要取出這26元錢,還得先查歷史賬戶再說。
記者了解到,龍孟雄這55年存款難兌現(xiàn)的事情,上周經市里媒體報道后,分行的這位周行長曾再次找到他,稱存款肯定取不出。“我覺得這錢是應該算數(shù)的,就算取不出,也應該給我一個說法。”龍孟雄說道。
算賬:存單本息合計約為31.5元?
其實,龍孟雄看中的,并不是這26元存款,而是55年來,利滾利的利息,“我算了一下,大概有2萬多天,利息應該有七八萬元。”
然而,這存了55年的26元錢,真的有這么多利息么?星沙某銀行的工作人表示,那時的定期存款是不計復利的,也不自動轉存的,按存期及存單標明利率計 算定期利息,超期部分至取款日一律按取款日活期掛牌利率計息。所以,這三張存單只能按3個月的定期利率計利息,其余54年左右的時間,是現(xiàn)在活期利率計 息。
該工作人員幫記者算了一下,以現(xiàn)在的利率來計算,目前這三張存單本息合計約為31.5元。“如果銀行找他收取小額不動戶管理費的話,他還要倒給銀行不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