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測定道路車輛(例如:客車、貨車/卡車、旅行車和長途汽車),以及農林用拖拉機和
機械乘客車廂中所使用材料,在暴露于小火焰后水平燃燒速度的方法。本方法允許試驗單獨或組合厚度達到13mm的汽車內部設備的材料和零件。本方法用來判定在燃燒特性方面,上述材料生產批量的一致性。由于現實世界狀況(車輛內部的應用狀況和方向、使用條件、點火源等等)與本標準規(guī)定的精確試驗條件之間存在諸多差異,所以不能認為本方法適用于評價現實世界中所有車內材料燃燒特性。 2 定義采用以下定義:2.1 燃燒速度:根據本標準測得的燒去長度與燃燒該長度所用時間之比。燃燒速度的單位為毫米/分鐘。2.2 復合材料:復合材料系指由相似或不同材料,在其表面通過水泥粘合、粘合、電鍍、焊接等等方法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多層材料。當不同材料間斷連接在一起時(例如通過熔合、高頻焊接和鉚接),為了依據第5條制備單個試樣,上述材料將被認為是復合材料。2.3 暴露面:當材料安裝在車輛內時,面向乘客車廂的一側。3 原理試樣水平夾在一個U形夾具中,然后在燃燒室中,承受規(guī)定的低能火焰作用15秒鐘,火焰作用于試樣的自由端。該試驗確定火焰是否和何時熄滅,以及火焰通過一個實測距離的時間。4. 儀器4.1 燃燒室――由拋光不銹鋼制造。燃燒室的前部有一個耐火觀察窗,其蓋在燃燒室的前部,作為檢查窗。燃燒室的底部具有通風孔,并且環(huán)繞其頂部設置有一個通風孔槽。燃燒室高度為1319.2mm(即4英尺+100mm)。在燃燒室的一端有一個孔,其用于引入容納試樣的試樣座;而在相對的另一端,為氣體管線設置了一個孔眼。熔融物質被接在放置在燃燒室底部的一個盤子中,盤子位于通風孔之間,并且不會覆蓋任何通風孔區(qū)域。4.2 試樣座--試樣座由兩塊U形金屬板或抗腐蝕材料制造的框架構成。下夾板裝有銷釘,上夾板具有相應的銷釘孔,以確保一致地夾持試樣。這些銷釘也用作燃燒距離起始和結束處的測量點。支承是以直徑為0.25mm的耐熱金屬線提供的,這些金屬線以25mm間隔在底部U形框架上跨越框架。試樣下側的平面位于底板之上178mm處。試樣座前緣距燃燒室端部的距離為22mm;試樣座縱向面距燃燒室面的距離為50mm?! ?.3 燃氣燃燒器通過一個內徑為9.5mm的本生燈提供小的點火源。該點火源位于測試室中,并且使其噴嘴中心位于試樣開口端底部邊緣中心之下19mm處。4.4.試驗用燃氣。供應至燃燒器的燃氣的熱值應近似為38MJ/m3(例如天然氣)。4.7 通風柜。燃燒室可以放置在一個通風柜組件中,條件是通風柜內體積至少應為燃燒室體積的20倍,但不得超過110倍,并且通風柜高度、寬度或長度中單個尺寸不得大于其它兩個尺寸的2.5倍。試驗前,應在燃燒室坐落的最終位置的前面和后面100mm處,測量通過通風柜的空氣的垂直速度。該速度應為0.1m/s-0.3m/s,以免燃燒產物可能使操作人員引起不適??梢圆捎镁哂凶匀煌L和適當氣流速度的通風柜。----------------------------------------------------------詳細請參閱:www.hkauto-s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