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離婚
? ? 東陽市人民法院的陳法官,經手了不少離婚案,但最近她審理的這起案件,卻仍讓她暗暗吃驚:
? ? 一位年近七旬的白發(fā)老人領著自己的女兒來到法院,要求代女兒起訴離婚。這是什么情況?
? ? 路上撿的女嬰
? ? 他一養(yǎng)就是20年
? ? 事情還得從二十多年前說起。
? ? 老李是義烏人,平時跑跑運輸,雖然手頭不寬裕但日子還過得去,只是年近五十還一直單身。1989年的一天,老李在街上撿到一個剛出生不久的女嬰。看著孩子純真、依賴的眼神,老李毫不猶豫地收養(yǎng)了這個女孩,并給她取名小麗。老李一直對小麗視如己出,獨自一個人又當爹又當媽地把小麗拉扯大。
? ? 剛開始的時候,老李并沒有發(fā)現小麗與其他孩子的不同,隨著小麗漸漸長大,老人發(fā)現她的智力明顯比同齡的孩子要低一些。
? ? 但老李并沒有因此放棄小麗,反而對小麗更加疼愛,想方設法培養(yǎng)小麗,讓她學會做家務、學會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而且還讓小麗學會了電腦,謀得了一份可以維持生計的工作。平時,小麗除了接一些打字的工作,也會做一些簡單的手工活來貼補家用。
? ? 閃婚丈夫不體貼
? ? 女兒常住養(yǎng)父家
? ? 時光匆匆,轉眼小麗已經成人,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老李年歲見長,覺得自己再疼愛孩子,總有一天也會離開她。為了小麗終身的幸福,應該給她找一個可以相伴終生的伴侶。
? ? 2011年,老李張羅親友給小麗介紹了一個小伙子。小伙子姓王,在東陽做木工,雖然家里條件不太好,但是人老實勤懇。
? ? 三四個月的交往之后,22歲的小麗與34歲的小王便辦理了結婚登記。婚后,小麗隨小王去了東陽生活。
? ? 但是,因為婚前雙方了解并不深,夫妻倆常有矛盾。小麗覺得和丈夫生活在一起,并不覺得快樂,丈夫還沒有養(yǎng)父疼愛自己。于是婚后一個月,小麗就回到義烏父親家,仍常年和養(yǎng)父老李生活在一起。丈夫小王只是偶爾去岳父家看望小麗。
? ? 老李將女婿如何對待自己女兒的種種冷漠行為看在眼里,也曾多次找小王談心希望能善待自己的女兒。“小麗還像個小孩子一樣,你要有點耐心,多哄哄她。你把她娶回去,既不陪她,又不買東西給她吃,這怎么行呢?”小王雖然嘴上答應著,但行動上卻沒什么改觀。
? ? 過了幾年,小王與小麗之間依然如此,雙方不交流、不相處。小麗覺得與小王在一起并不快樂,老李也不放心女兒以后的生活,經過慎重考慮,老李帶著小麗到法院起訴離婚。由于小麗不能完整地表達自己的意思,所以委托養(yǎng)父代為訴訟。
? ? 老公不如老父
? ? 雙方調解離婚
? ? 法庭上,小麗衣著干凈,但坐在養(yǎng)父身邊,低著頭不說話。只有當法官問她是不是想離婚的時候,小麗點了點頭。
? ? 但小王還是想最后爭取一次,他走到小麗身邊,拉拉她的衣角,輕聲問:“我們要不要再試試?”但是小麗轉過了頭,避開了。小王見到這個情形,也徹底死心了。他覺得自己和妻子小麗確實沒有什么夫妻感情,同意離婚。
? ? 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同意解除婚姻關系。
? ? 陳法官告訴錢江晚報記者,現在不少年輕人有“老公不如老父”的感嘆。一方面,80、90后以獨生子女居多,心理上、生活上均過于依賴父母,易以自我為中心,缺少關愛、寬容之心。夫妻發(fā)生矛盾,常“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另一方面,年輕男女容易沖動,“閃婚閃離”現象突出,婚后生活中常因家庭瑣事發(fā)生矛盾,以至鬧離婚?;橐鲫P系的維持,需要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經營,尤其在發(fā)生矛盾的時候,不冷戰(zhàn)、不暴力,共同肩負起對婚姻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