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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簽荒唐協(xié)議“是男孩就結婚” 生女兒后男孩失蹤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4-11-10 09:44  來源:中國網   瀏覽次數(shù):22
? 情侶簽荒唐協(xié)議熱戀中的女孩該如何保護自己
? ? 男孩家里的人為了延續(xù)所謂的香火,要求女孩必須生男孩才能結婚,女孩也許為了和男孩在一起居然答應了這個荒唐的要求,而且在這個荒唐的協(xié)議上簽了自己的名字,結局對女孩來說是悲慘的!
? ? 1年多前,住在荔灣區(qū)的劉穎(化名)與比自己小1歲的張華(化名)確定了戀愛關系。不久后,劉穎懷孕。張華與家人商量后,提出了簽訂協(xié)議,寫明待小孩出世時,若是個男孩,雙方就結婚并共同將孩子撫養(yǎng)長大。劉穎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但由于張華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為避免未婚生育的罰款,張華一家想出讓其堂哥臨時頂替,與劉穎領取結婚證的主意。為了肚里胎兒,劉穎唯有與張華堂哥成為一對有名無實的“夫妻”。隨后,劉穎生下一個女兒,張華拿出之前簽訂的“是男孩就結婚”的協(xié)議拒絕結婚,并從此人間蒸發(fā)。劉穎于是走上了坎坷的尋夫路。
? ? 事情過去1年,劉穎仍未找到張華,她到法院進行起訴,法院判決張華支付800元/月的撫養(yǎng)費。但如何兌現(xiàn)?劉穎向社區(qū)法律顧問簡軍律師求助。
? ? 簡軍建議劉穎進行上訴,并立即代書了上訴狀,著手上訴事宜。同時,簡軍多方打聽,尋找張華下落。隨后,簡軍找到張華父母,最終說服其答應與劉穎協(xié)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張華父母表示,愿意幫助自己的兒子承擔責任,對孫女給予一定補償,也愿意勸告自己的堂侄到廣州,辦理假結婚的離婚手續(xù)。
? ? 簡軍將協(xié)商方案起草成協(xié)議,呈交法院審查,最終,法院確認張華父母以1000元/月的標準代張華支付小孩出生以來一年的撫養(yǎng)費,共計12000元;此后的撫養(yǎng)費,張華父母視情況提供幫助。另一邊,張華堂哥也來到廣州,與劉穎簽訂了《離婚協(xié)議書》并領取《離婚證》,結束了這段荒唐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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