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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提供支付結算體系 比特幣失去光彩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4-03-07 09:03  瀏覽次數(shù):22
   繼中國央行明令禁止金融機構提供比特幣結算服務后,日本等國也在最近導入諸多限制,甚至明確了對比特幣的稅收政策。屋漏偏逢夜雨,在這個節(jié)骨眼上比特幣交易所關閉(2月28日),用戶比特幣資產被盜等丑聞曝光,伴隨著比特幣的價格下跌,炒作瞬時失去了光彩。
 
  一直以來,關于比特幣的性質有各種不同的解說,但這次危機到底是來自于炒作比特幣的泡沫,還是比特幣自身原有的特性?其實交易所倒閉的丑聞主要是安全性的問題,早晚可以通過技術革新來解決,比特幣體系的危機暴露的更多還是金融體系的本質問題:目前還沒有機制可以完全取代商業(yè)銀行。根本原因并非由于政策主觀需要限制,而是政策必須為維系傳統(tǒng)商業(yè)銀行才具有的信用體系而服務。
 
  比特幣在2009年誕生,直到2013年初才開始在世界范圍受到關注,去年大量的中國資金開始炒作后在國內引起狂熱的追捧。很多不認同比特幣是貨幣的論調僅傾向于把比特幣和黃金類比,主要是著眼于其有限的供應量和機制。但黃金具有的物理特性比起電子符號而言,顯然不可同日而語(不然馬克思怎么說黃金天然就是貨幣)。
 
  比特幣被追捧得最多的優(yōu)點是其具有不受國家管理的自由,但作為代價,這必然導致其不被國家公信用保護。而在具有嚴厲資本管制的中國,這個特性的必然結果就是被隔離在支付決算體系之外(實際上這個背景也必然導致其他發(fā)展中國家實施同中國類似的政策)。即便在發(fā)達國家,伯南克將其積極的一面看得較多,但也僅僅將比特幣作為一種金融投資標的,而不是一種貨幣。
 
  因為現(xiàn)實里,只要是合法的商業(yè)銀行就可以通過貸款發(fā)行貨幣(而很多人強調的央行背書并非貨幣的必要和充分條件),這個功能的物理前提是銀行向所有其他非銀行主體提供賬戶,這是目前所有的電子貨幣體系都不具備的。比特幣的弱點恰恰就在于它無法為客戶提供獨自的完整的支付結算體系,而一旦它具有了這個功能,它必然是家銀行,必然受到和銀行同樣的監(jiān)管,其最大的賣點就消滅了。
 
  同樣,無論是支付寶還是微信都只是支付手段的表現(xiàn)形式,用戶最終的交易完成依然是在銀行賬戶之間的轉賬。與很多人的認知不同,實際上余額寶這樣的金融產品是無法從銀行體系搶走存款的,它只是把客戶的存款從其他銀行搬到余額寶的開戶行(甚至是開戶行自身的資金轉移),等于存戶團購了貨幣基金。但銀行為什么要緊張?是因為這些存款自己不再可以自由支配,它需要到市場搶更多存款。如果余額寶這種金融產品的開發(fā)商拿到銀行牌照,一定程度可能引起其他銀行更為緊張,但這也是銀行體系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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