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市自1990年開始實施玩具產品CE標志后,目前在實行上已有嚴格的趨勢,但國內玩具廠商早品或包裝上印制CE標志時,并未完全根據有關大小規(guī)定制作,本會在此將于請國內廠商注意玩具上的CE標志、商品名稱、歐市代理人及進口商的地址,必須以明顯的、易讀的樣式,粘貼或印刷于玩具本體或其它包裝上,若玩具體積太小,或系小零件組成的玩具,可將有關資料印在玩具包裝上或型錄上,歐市對于CE標志的大小,有包裝的規(guī)定,其中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而CE字的長度合計不得超過12mm,CE字體的寬度,應不少于5分之一。厚度至少要高度的1/5(在此至少要20 1/5=4mm),標示之內容應包括以當地市場文字印刷制警告及注意事項。
制造廠商或授權代理商、進口商名稱、商標及地址,符合CE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