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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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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格,本名曹佰豪,客家人,祖籍廣東,1979年7月9日出生于馬來西亞沙巴州古打毛律,馬來西亞華語流行音樂創(chuàng)作歌手。
2006年推出首張個人創(chuàng)作專輯《格格Blue》。2008年以專輯《Super Sunshine》獲得金曲獎“最佳男歌手”。2012年唱片約簽約少城時代,經紀約簽約百娛經紀,并與阿根廷及巴西籍的兩位好友,三人組成新樂團“Sensation”錄制發(fā)行英文爵士專輯。2012年12月發(fā)行國語專輯《荷里活的動物園》,并在2012年度北京流行音樂典禮上獲得年度最佳男歌手。
2014年11月8日,在北京萬事達中心開演唱會,拉開“我是曹格”世界巡回的序幕。
基本信息
中 文 名:曹格
外 文 名:Gary
別 名:曹佰豪
國 籍:馬來西亞
出 生 地:馬來西亞沙巴州古打毛律
出生日期:1979年7月9日
職 業(yè):歌手、作曲人、填詞人
畢業(yè)院校:新西蘭奧克蘭大學土木工程系
代表作品:《世界的你》《背叛》
主要成就:
2008年臺灣金曲獎“最佳男歌手”
2012北京流行音樂典禮最佳男歌手
語 言:華語/英語/客家語/粵語/馬來語
配 偶:吳速玲
廣州暴風雨傳媒花捧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一般分為全案代言、影視廣告代言、平面廣告代言、代言。
A、影視廣告代言:又稱為TVC代言,動態(tài)宣傳廣告。一般投放于電視臺、戶外電子大屏、公交地鐵電視屏、電梯電視屏、網絡視頻廣告等流媒體視頻播放渠道;
B、平面廣告代言:靜態(tài)形式,可印在產品包裝上。一般投放于報刊雜志、戶外平面(如公交車車體、門面招牌)、宣傳單等平面載體;
C、代言:不需要藝人與產品一起拍攝的平面代言,一般挑選明星現有的照片經過適當的后期處理后使用。
全案代言指影視廣告代言+平面廣告代言+一場線下活動,簡稱為1+1+1常規(guī)代言。
合作流程
一、定位:客戶需確定大致的預算或意向藝人,提供品牌或產品資料。
二、報價:我們根據客戶的預算推薦合適的藝人,或根據客戶的意向藝人提供初步報價。
三、簽約:客戶及明星方互相認可,簽訂服務協(xié)議,確定細節(jié)。
四、執(zhí)行:根據合約執(zhí)行拍攝、后期處理、投放事宜。
五、服務:跟蹤協(xié)調后續(xù)相關服務。